导演:巴斯特·基顿 / 马尔科姆·圣克莱尔
主演:巴斯特·基顿 / 弗吉尼亚·福克斯 / 乔·罗伯茨 / 马尔科姆·圣克莱尔 / Kitty Bradbury / 爱德华·克莱因 / 让·C·阿韦 / 乔·基顿 / 路易丝·基顿 / 玛拉·基顿
1921年的美国街头,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漫无目的地游荡着。他饿着肚子,找不到活干,仿佛全世界的坏运气都压在了他一个人身上。就连街头派发的免费救济面包,也阴差阳错地与他擦肩而过,让他空手而归。这个落魄潦倒的身影由巴斯特·基顿饰演,他所处的世界冷漠而荒诞,每一次试图抓住机会的举动,都恰恰把他推向更深的困境。他四处闲逛,不知不觉走到一家照相馆门前,却不知道命运的捉弄正在那里等着他。
照相馆里,一个杀人犯正对着镜头摆姿势。这个由马尔科姆·圣克莱尔饰演的角色显然另有打算,他耍了个花招,让摄影师把镜头对准了门外那个毫不知情的青年。快门按下的一瞬间,青年的脸被留在了底片上,而真正的罪犯则趁乱溜之大吉。从此,这个连饭都吃不上的可怜人,莫名其妙地成了杀人犯的替身。紧接着,他又偶然惹上了警察,被追得连跑几条街,最后不得不跳上火车仓皇逃窜。当他终于来到另一个城镇,以为可以喘口气时,却惊讶地发现印有自己头像的通缉令已经贴满了大街小巷。他成了杀人在逃的重大杀人犯,百口莫辩,无处可躲。
这部影片延续了巴斯特·基顿标志性的冷面喜剧风格,将小人物的倒霉遭遇与荒诞的误会层层叠加。主人公越是想摆脱困境,就越是深陷其中,每一个巧合都像精心设计的陷阱,推着他走向更荒唐的境地。追捕、逃亡、身份的错位,构成了影片主要的冲突脉络,而基顿那张始终波澜不惊的面孔,恰恰与周围鸡飞狗跳的混乱形成鲜明对照。影片用肢体动作和视觉笑料推动叙事,在追逐与躲藏之间制造出密集的喜剧节奏,让一个无辜者的倒霉史变成了一场令人捧腹又心生同情的银幕冒险。
基顿被照相馆老板推出去那个缩肩,我反复倒回去看,太有戏了
陪我妈看的,她本来在织毛衣,看到基顿被当成杀人犯贴满通缉令那段,针都停了。前面逃警察还挺逗,翻墙钻火车跟玩似的,后面突然没人追他了,就他一个人站在墙根底下看自己那张脸,我妈说这咋不跑了呢。我说跑啥啊,跑不动了呗。
前半小时剪得飞快,后面慢得打瞌睡。
配乐一响就知道要出事,那种轻快里藏着慌的调子跟画面太搭了。剧情走到贴通缉令那段,音乐突然收住,只剩他一个人站着,这个处理比后面追逃戏更扎心。
晚上没事干翻出来看的,前面看他饿得啃那口面包还被抢走,心里挺不是滋味。后面满街都是他头像那张纸,他站着看了好久,手插在口袋里没动,我忽然就想起自己刚毕业那阵子,也是稀里糊涂背了锅,解释都没人听。基顿那张脸越平静我越难受。
原著里照相馆那场戏基顿是被迫替人顶包,脸上还带着点懵懂的笑,改编直接改成一脸惊恐。他演得确实好,但方向偏了,原本那种荒诞的冷幽默变成纯粹受害者的苦相。我理解导演想挖深层悲剧,可基顿那张脸天生就是用来演“无所谓”的,让他从头到尾苦大仇深,反而把演员最灵的那面摁住了。
配乐一惊一乍的,基顿那张脸一僵,我汗毛都竖了。
原著里基顿被误认后是主动利用误会混进上流社会,改编却让他一路逃到底,把讽刺喜剧改成了苦情戏。原著党看到通缉令那场就坐不住了,明明后面有更巧的局,怎么全砍了。
基顿被照相馆老板推出去那下,肩膀缩得恰到好处,活像只被踢惯了的野猫。后面他在警局里对着镜子摸自己脸,手指头抖归抖,眼神倒是清醒得很,像在算自己还剩多少条路能跑。可惜编剧写到这儿像是忘了前面那些灵光,硬把误会往悲剧上推,白瞎了演员那身节奏感。
配乐一起就像催命,基顿那张脸一僵我直接起鸡皮疙瘩。
基顿的肢体控制确实没话说,逃跑时那个翻越栏杆的动作干净利落,摔跤都摔得带节奏感。可编剧后来硬要给他安上杀人犯身份,让他对着通缉令发呆,这个转折太生硬了。演员表情到位,但角色动机撑不住,白白浪费了前面那么多好玩的追逐戏。
宿舍四个人围着一台笔记本看的,前面基顿被警察追着满街跑那段笑疯了,室友差点把泡面喷出来。谁知道后半段突然开始认真讲故事了,他站在通缉令前面那个表情,整个宿舍瞬间安静。这转折来得太突然,我们谁都没准备好。